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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TV-2》报道神州中泰国际医疗集团

  2016年12月28日,由中国社会经济调查研究中心西南中心举办的一场“助孕与道德和法律的理性思考”高峰论坛在成都举行。助孕与道德和法律之间的关系引人深思,与会专家、学者深入探讨和研究了助孕现象。作为一家知名国际医疗集团,神州中泰的董事长梁波,主题发言说:“助孕机构目前全国有300多家,但良莠不齐很多是不正规的没有技术含量的公司。有可能给本来不孕不育的家庭,带来更大的精神和物质伤害”。随后,与会人员就助孕这个颇受争议的社会问题,展开了充分讨论。呼吁建立相关法律制度,规范助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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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社会经济调查研究中心西南中心刘汉臣主任认为,助孕的是与非,说到底是技术与伦理之争,是人性原则与技术原则冲突。当人性与技术相抵触,必须采取两害相权取其轻的原则,才能取得最大公约数,实现效用最大化。必须承认,人性是至高无上的,生命神圣、人类尊严、自然权利等等,而技术只是助益于提升人的精神价值。辅助生育技术并非今天才出现,譬如试管婴儿技术,人们从最初的普遍反对到今天也慢慢地接受了它。助孕技术也一样,其正面效用应该得到合理利用,使之增进人类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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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良田院长谈到“法无授权即禁止,法无授权不可为和法无禁止皆可为”的矛盾,呼吁建立相关法律制度规范助孕行为。

  袁景副教授从历史的溯源、现实的道德状况产生的原因作了论述,建议从道德伦理上考量助孕,即不能漠视现实又要考虑社会的需求,把外在的他律变为人们内心的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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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德和法律都是调控社会关系和人们行为的重要机制。当代世界各国出现了道德法律化和法律道德化的趋势,大部分公众道德被纳入法律框架之中,但要真正得以实施,还必须把外在的他律变为人们内心的自律。道德的现实意义是要以人追求生活得更好的本性为根据,顺应人性利己的自然倾向,既保护和刺激每一个社会成员对个人幸福的追求,又劝导和鼓励他们在追求自己的幸福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幸福与他人的幸福共进。希望此次高峰论坛能带给“助孕”这一不容忽视的社会现象更多的指导和推动,给真正需要帮助的家庭以希望,在道德的星空下,在法律的约束和规范下让这个社会问题有个明确的执行标准,这是时代发展的要求和社会进步的表现。